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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学习讨论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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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学习讨论通知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区直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x办发〔2016〕x号)的要求,现就开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学习讨论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讨论时间
2016年7月底前完成
二、学习讨论范围
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
三、学习讨论形式和内容
以集中学习讨论为主,同时注意加强分类指导,可采取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灵活多样的形式,完成专题学习讨论。
以“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为专题进行学习讨论,重点围绕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何立足本职工作,开拓进取,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如何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出榜样,团结带领群众打开工作新局面开展讨论。
四、具体要求
1、全区县级党员领导,需参加联系点的一个基层党支部的专题学习讨论,并对学习讨论情况进行点评。
2、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讨论计划或方案,可与“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建载体结合起来开展学习讨论。学习讨论会上,可选取部分党员代表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员的发言材料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交流。
3、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新任务新考验新要求进行“八查八看”。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加以整改。
4、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学习讨论会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和区直机关各党支部,要在7月底前将本次专题学习讨论的相关资料(讨论会通知或议程、发言材料、签到簿、现场图片、问题整改清单等)上报区委协调小组办公室;其他各基层党支部,在做好本级资料留存的同时,还需将相关资料报上一级党组织
                               中共xx集区委“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专题学习讨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