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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55:09

公务员年度考核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和省局有关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就201x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国税系统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市局所属机构的处级干部考核由省局统一组织
    二、考核方法
    (一)县区局、直属机构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市局机关科级干部考核。
    县区局、稽查局、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在所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所属分局局长范围内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市局科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在市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群众评议。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处级领导干部除外)、原车购税分局领导班子(含副主任科员)和市局机关科级干部考核等次,根据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个人履行职责情况等,在参考市局机关(含原车购税分局)副科以上干部和县区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民主测评推荐结果的基础上,由市局考核委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市局党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二)县区局、稽查局班子其他成员及其科级干部考核。县区局、稽查局班子其他成员在所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所属分局局长范围内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县区局、稽查局班子其他成员及其科级干部(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待遇人员)的考核等次,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述职述廉、所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所属分局局长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情况,推荐上报考核等次建议人选。市局考核委将对年度考核等次汇总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报市局党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三)其他人员的考核。县区局、稽查局、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原市局机关纳税服务科一般工作人员(派驻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外)、原市局集中评估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部门)按现有的人员组织实施。市局机关其他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局人事科、监察室组织实施。考核等次人员名单上报市局考核委进行汇总审定并由市局党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四)关于几类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对年度内借调的工作人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3.本年度内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可以确定等次,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4.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当年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6.当年受到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应参加年度考核又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国家公务员,其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8.各单位工人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皖人核字〔1995〕第02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最多不超过总人数的15%。
    三、评优指标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各职务层次总人数的15%、最多不超过20%范围内推荐。
    四、考核程序
    (一)提前发放或在网站公布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
    (二)召开考核测评大会。市局派人事和监察部门组成考核组参加各县区局的考核测评大会。会议由各县区局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主持,年度考核参加测评大会人员的范围为各县区局、直属机构机关全体和所属分局分局长。参加测评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员总数的80%。
    (三)各县区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作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或书面述职述廉;其他科级干部只作书面述职述廉。
    (四)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年度考核测评表按县区局、直属机构领导班子(见附表1)、县区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见附表2)、其他科级领导干部(见附表3)和其他干部(见附表4)分别设计。
    (五)市局考核组将各县区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科级干部的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统计结果,向各县区局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反馈。
    (六)各单位上报的本年度考核拟定“优秀”等次人员,经市局考核委审核并经市局党组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公务员年度考核委员会,市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办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单位也要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公务员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要求,按照考核内容,坚持考核标准,履行考核程序,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
    (二)确保按时完成。各县区局和市局直属机构召开测评大会的时间应在1月底前进行,并需提前2天报告市局(人事科)。测评会后5日内上报优秀等次建议人选,报优秀等次建议人选原则上应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率较高的人员中推荐。全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x年x月底前结束。
    (三)搞好资料归档。《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应使用统一样式的A4纸张表格(见附表5),由本人填写,“个人总结”内容要简明,不能附纸,不能用述职述廉报告代替。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需及时填写统一样式的A4纸张表格《国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见附表7),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各县区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于201x年x月xx日前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审核无误后集中送交市局(人事科)。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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