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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竞赛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9:20:09

关于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团委,各省部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有关活动的部署要求和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5号)精神,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推进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团结带领全省团员青年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贡献,团省委决定联合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党团史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26日。
    二、参加对象
    面向全省共青团员,同时全省18-35周岁青年均可参赛。
    三、竞赛内容及参赛方式
    1、竞赛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共28题,内容结构主要为党史(含党的理论和基础知识)18题;团史(含团的职能、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青春燎原计划)5题;国情省情5题。
    2、竞赛试题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用户手机,参赛者以短信方式回复答题,每日一题,每晚24时当日答题截止。
    四、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个人奖和组织奖。
    2、个人奖分设周奖、总奖。周奖以本周内答对一题以上参赛者为抽奖对象,每周设周奖730名,分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00名、纪念奖500名,获奖者每人分别返还移动充值话费100元、50元、20元、5元;总奖以28题答对20题以上者为抽奖对象,共设500名,分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70名,获奖者每人分别奖励市值2000元、1000元、200元以上时尚电子产品或返还等值的移动充值话费。(所涉及税款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3、组织奖以当地(学校)实际参赛人数与本地(单位)团员青年数的比率高低为依据评定,共设20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省辖市5家,高校15家。省辖市实际参赛人数将在扣除所在地省部属高校参赛人数基础上进行统计。
    4、对获得总奖和组织奖的单位和个人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竞赛须知
    1、坚持自愿原则。未成年的团员可借用其父母手机参赛,可凭借团员证、父母手机用户凭证及户口簿参与抽奖。
    2、须用移动手机号码方能参赛。试题、竞赛活动宣传等下行短信及参赛者回复确认参赛短信免费。答题回复短信上行费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按照普通短信计费。
    3、周奖于活动开始第二周后每周一抽奖确定,总奖于6月底抽奖确定。获奖者名单将在全省部分新闻媒体、团属媒介和移动网络信息平台公布。
    4、5月30日前,收到参赛邀请短信人员可直接回复“Y”参加竞赛。其余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于6月6日前主动编辑“党团史知识竞赛”字样短信发送至10086,经确认后均可参赛。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是我省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工作的创新做法,也是对全省基层团组织执行力和动员能力的一次实践检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赛。
    2、注重宣传发动。各级团组织要注重依托组织化渠道,将竞赛活动宣传发动到村、社区、学校班级、企事业班组层面。其中,省部属高校须在6月27日前将本校参赛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团省委组织部(见附件),团省委将核定各高校实际参赛人数。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社会化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在相关网站建立竞赛活动页面链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
    3、深化活动效果。为帮助大家学习了解国情省情,掌握党团知识,团省委专门制作竞赛辅导资料网页,详见江苏共青团网和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网站。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宣传发动团员青年登陆相关页面学习党团史知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中赛、赛中学,坚定理想信念,投身我省“两个率先”伟大实践。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5年x月x日


关于知识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