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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区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7:09

关于认真开展全区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52号)及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通知》(鲁统字〔2013〕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市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69号)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将开展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重要性
人口和劳动力数据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数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搞好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准确掌握全区人口总量、结构以及人口城镇化状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努力建设以富裕、生态、文化、幸福、平安为标志的活力博山、魅力山城的客观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取得成功。
二、调查时间、规模及范围
2013年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1月1日零时,现场登记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0日。我区共抽取了23个普查小区,样本量约为6000人,调查范围覆盖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调查方式、对象和内容
调查采取由调查员直接入户访问的方式进行。调查的对象为抽中小区内的全部现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抽中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和每个人的年龄、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失业、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社会保障等情况。
四、切实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调整原有调查机构及职责分工,落实调查所需人、财、物。统计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所有调查对象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如实填报调查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编辑: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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