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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绩效考核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0:41:39

XX县作风建设绩效考核细则    根据《玉山县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玉发[2012]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玉办字〔2012〕1号) 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解放思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二十三种突出问题的情况;《干部廉洁自律七条禁令》和作风建设“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的实时性、现场性和持续性,力争使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具体采取日常检查和年底前集中考核两种方式。日常检查以每周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指标进行数据采集,将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而详细地记录在册,建立完备的考核明细台账,并将每次明察暗访采集情况向县委、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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