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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43:36

效益。(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六)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他地方配套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工程、产学研合作百千万工程、科技领军人才1010工程、科技惠民惠农双百工程、科技金融结合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是否落实(到2015年,国际PCT专利实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培育10家超十亿元规模科技创新的旗舰企业、20家创新先锋企业、90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民营科技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达到15家,建成政产学研联合体40个,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400项;引进和培养1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支持30名,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68人;组织实施重大民生科技示范项目10项、重大农业科技示范项目10项;全区创投管理资金达30亿元,银行科技贷款余额达40亿元)。(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七)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科技投入情况。主要是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财政科技投入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对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是否到位,科技投入支撑是否实现政府引导性投入大幅增长(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1%;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在“十一五”期末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其中企业投入的比例达到9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八)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措施是否到位,节能目标是否完成(在“十二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9%,全区COD削减13.2%,氨氮削减11.73%,氮氧化物削减29.44%,二氧化硫削减20.3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8立方米/万元以下),推广“能效之星”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不断实施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2012年全区关闭小化工生产企业5家),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牵头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

(九)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到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全区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明显提高,重点河流水质基本消灭劣Ⅴ类,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十)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耕地保有量保持21万亩,含可调整类)。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目录是否落实到位,全社会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率增长幅度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耕地保护量考核、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是否达标,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领导干部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牵头部门: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

除上述10个方面外,还将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完成全区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区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组织力度,加大协调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创新力度,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为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纪委牵头,成立了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党组)、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和开展监督检查的双重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形成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方式。建立职责分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牵头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工作;每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必须承担主抓责任,尽快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和责任分工,及时出台相关督查实施办法。重点安排好今、明两年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与部门,细化督查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序进度,并对中长期监督检查工作出规划。3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将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区纪委将把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度情况,每次检查结束后都有书面报告,每半年集中汇报一次阶段性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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