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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室借阅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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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室借阅条例

“书者,非借而不能读也”。为方便同学们借阅图书,特订立如下要求:

一、借阅时间:中午午间课前

二、还书时间:指定班级借书时间。

三、借书要求:精心选定自己喜欢的书籍后,按要求登记。

四、还书要求:还书时,经管理员检查、注销后放回原处。否则,按遗失处理。遗失、损坏的书籍照价赔偿。

五、为减少手续,建议同年级同学在书籍借出后交叉使用,发挥书的最大效能。

六、建议同学们摘抄自己喜欢的句子、段落、故事、文章及撰写读书笔记。第一个笔记本写完后,可以向学校申请领取第二个笔记本。学校将对写得好的读书笔记予以奖励。

七、借阅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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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室借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