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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7:34

一、考核对象:乡(镇)党委。二、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电化教育、其他工作六个方面。三、考核方式:采取百分制考核,实行平时抽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抽查占10%,年终考核占90%。各乡镇党委半年进行自查,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上报某地委组织部;某地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次年1月20日前组织统一检查考核。为加大组织工作创新力度,推动组织工作创特色、出经验、上台阶,某地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工作年度创新申报加分制。年终由各乡(镇)党委向某地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创新项目,经某地委组织部评估认可的创新项目,每项加5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予以表彰奖励;综合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四、考核评分标准(100分)(一)领导班子建设(20分)第一条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3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政治理论得1.2分;专题学习xxxx重要思想6次以上得0.6分;每名班子成员全年撰写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得1.2分。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