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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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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
“端午”小长假将至,为防止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现就进一步严肃“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端午节期间要求各单位公车一律封存,如需执行公务使用,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登记、备案;
2、严禁违规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垂钓等活动;
3、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5、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6、严禁公款吃喝;
7、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建设,要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倡导文明过节,模范遵守廉洁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各纪委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