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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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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强调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公款买送月饼等节礼、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二、严禁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吃请以及违规接受宴请等;

三、严禁公款旅游、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收受各类礼品、礼金等;

五、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其他各种行为。

各党总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

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教师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红七条”规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听招呼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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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严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