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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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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七项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廉洁自律问题的多发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要求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二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引导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一)严禁利用公款违规发放钱物。各部门要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购物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各部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与下属单位、学生家长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严禁教师向家长收取礼金礼品。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或家长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租用借用。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教职工违规使用公车。完善公务活动租车管理办法,严禁借用下属单位或学生家长的车辆办私事。严禁教职工酒后驾车行为。

(五)严禁有偿推销活动。严禁教职工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六)严禁举办或参加各类违规活动。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干部职工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责任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学院将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党政领导要深入基层,走访贫困党员和师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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