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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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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

中秋、国庆临近,为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净化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尽责。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规定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滴水穿石的恒心和毅力抓下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模范遵守廉政规定,又要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把落实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纠正“四风”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纠正“四风”强大合力,以作风建设优秀答卷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二、增强“四个意识”,切实以身作则。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干部作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肃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杜绝“节日腐败”行为,自觉遵守省纪委“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协调财政、公安、行管等部门,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点穴督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从严惩处,深入整治隐形变异问题,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气场。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提升监督效率。要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对时至今日仍然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无视禁令要求顶风违纪的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四风”问题查处不力甚至隐瞒不报的地区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保持正风反腐强大压力。

市纪委纠“四风”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网站举报:

微信举报:

中共xx市纪委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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