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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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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通知

各乡镇(城管委)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各党委(党组),非公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建立“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x组通字【2017】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严要求、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为目标,按照时间固定化、内容规范化、主题鲜明化、活动品牌化的要求,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每月“党员活动日”集中开展活动。通过“党员活动日”制度,进一步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活动日时间和参加对象
    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25日,原则上这天不安排全县性的大型会议,各基层党组织也不得以召开会议等活动挤占“党员活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基层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提前报上级党委同意。
    “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参加对象为: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
    三、活动方式
    活动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各级党组织要突出政治性、创新性、互动性等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绝不能简单地以“学习日”、“工作例会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代替党日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对于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适宜集中开展活动的,可采取轮流值班、分期分批等形式开展活动。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安排党员实行“一对一”上门服务。流动党员可通过QQ群、微信、微博或视频会议等平台参与活动,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有关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都要积极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但参与率不得低于80%。
    四、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党员的年龄结构、职业构成、专业特长和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科学确定活动主题、设计活动载体、打通活动平台。重点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1、围绕“内强素质”,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重点抓好党员政治修养、主体意识、能力素质等三项教育:一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重要精神和重大部署作为“党员活动日”的必学内容。二是学业务知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实用”,夯实干部业务理论专业知识,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学党的历史。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文选,重温党的历史和传统,锤炼党员党性。采取党组织书记领学、集体研学、专家导学等方式组织学习,通过反复学习领悟,使之入脑入心入行。
    2、围绕“外树形象”,开展“党员服务日”活动。结合“一带三创”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转变工作作风,重点开展先锋示范、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三项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在扶贫攻坚、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二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孤寡老人、贫困家庭等各类弱势群体,开展民情恳谈、民事帮办等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利用入户走访、在职党员进社区、公益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围绕“推动发展”,开展“党员议事日”活动。切实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积极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讨论工作重点、解决问题疑点、引导舆论热点三个方面:一是针对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邀请党员监督;二是针对职工群众需要解决的关系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征求党员意见,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本单位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问题,组织党员交流讨论,把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引导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4、围绕“激发活力”,开展“党性检验日”活动。着力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突出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性意识、回应群众期盼三个重点: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与“党员活动日”相融合,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战斗性。二是积极开展党性活动,坚持把重温入党誓词、集中缴纳党费作为每月“党员活动日”的固定动作,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提升思想境界;三是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其他党组织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党员活动日”是新形势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措施,也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各乡镇、系统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党员活动日”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谋划、支持、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以实际行动作好表率。广大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把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作为最起码的义务、最基本的规矩和最严格的纪律积极参加。
    2、建立汇报机制。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月15日前形成本月“党员活动日”计划,报上级党(工)委审定。每月“党员活动日”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相关记录、图片和视频资料规范整理、留档备查,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各乡镇、系统党委,经其汇总后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结合督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将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归纳、全县推广。
    3、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系统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的督查考核,确保“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要把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五个好党支部和党员星级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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