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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共青团微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40:41

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微博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工)委,区直行业团(工)委、团总支,大企业团委:
2012年,在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共青团微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初步形成了**共青团微博工作体系。为扩大共青团微博集群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微博在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和宣传团的各项工作的作用,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共青团微博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步推进微博新建工作
前期尚未建立微博的直属团组织须于3月20日前在新浪、腾讯网站分别开通团组织官方微博和团干部个人官方微博。同时,各直属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对下属团委、团支部的指导工作,其中:4月30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工)委须指导辖区内中心校、卫生院、驻地企事业单位等主要基层团组织完成微博建设工作(镇一级团组织班子成员要全部建立个人微博),区教体局须指导区属各学校团组织完成微博建设工作。其他区直部门团委、企业团委须于4月5日前指导下属团组织完成微博建设工作。
二、认真抓好微博实名认证
(一)微博未通过实名认证的原因
1.微博未上传头像或上传头像不规范。
2.前期上报的微博实名认证统计表信息填写不规范。包括认证备注填写不清晰,微博地址链接填写错误,QQ号码、非关联QQ邮箱填写错误(腾讯微博),手机号码未填写等。
3.活跃度不够。通过实名认证的微博,必须保证其活跃度,才能一直有实名认证的标志,不然就会自动取消。
(二)做好微博实名认证工作的措施
1.规范化上传头像。单位的上传单位头像,个人的上传个人头像,不得使用无关联的图标代替。
2.完善有关信息。凡在前期上报的微博实名认证统计表中信息填写不规范的微博,需重新填写《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情况统计表》(附件)。注意:(1)“微博名称”:可以使用真实姓名,也可以使用昵称,填写必须准确无误。(2)“认证备注”:填写时,如是个人微博,请填写单位全称加职务,例:**镇团委副书记;如是机构微博,请填写单位全称。单位全称要填写规范,写清所在区县、街道或乡镇等。(3)“微博链接地址”:须填写准确无误。(4)“真实姓名”:单位认证填写所在单位微博管理员的姓名,个人认证填写博主的姓名。(5)“手机号码”:须填写准确无误。(6)腾讯微博中,“QQ号”一栏必须填写,如微博是通过邮箱申请的,请在微博私信中找到系统发来的关联QQ号进行填写。(7)“非关联QQ邮箱”必须填写除QQ邮箱以外的电子邮箱。
3.保证微博活跃度。发微博至少3条,实名认证微博后每天至少更新一条微博。
加强对微博的运用
微博在青少年中运用广泛,是新媒体的重要组成。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一定要把微博体系建设作为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运用。要充分保证活跃度和发布数量,确保每天更新1条微博。要充分运用微博宣传推广团的工作,对团的亮点工作实行微直播。要结合不同时期团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我们身边的好青年”、“青春共话团代会”、“我的中国梦”等话题讨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弘扬正能量。团区委将从3月份开始对各直属团组织的微博上传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并作为年底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相互关注,加强转发、评论、@,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建设全区共青团宣传思想战线微博集群。各级团组织要动员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及时关注收听**团区委官方微博(新浪:“**青年”http://weibo.com/u/2724253251;腾讯:“**青年” http://t.qq.com/zbbstqw)
有关要求
各级团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工作,保证微博活跃度。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情况请认真填写《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情况统计表》(附件,微博管理员有更换的请在表中修改),并于每月5号之前报团区委,近期工作情况请于3月8日前报。

(编辑: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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