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规章制度0001 → 文章内容

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纠纷案件管理的实施意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0:41:08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纠纷案件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经济纠纷案件管理效率,实现案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行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案件诉讼成本管理的重要意义  各级行在案件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依法维权和防控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案件数量增加和处理难度加大,暴露出“重诉讼、轻成本”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诉讼工作中,存在“胜诉即免责”的认识,单纯以胜诉为目的,在明知诉讼效益微小的情况下,不顾诉讼实际效果,不计诉讼成本,缺少诉讼效益观念。因此,必要加强案件诉讼成本控制。同时,要严格执行诉讼效益分析报告制度,下级向上级报告或报备案件时,必须将诉讼效益分析作为重点内容,应当对每起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诉讼效益分析,明确各项费用的收取依据或标准,重点说明律师代理费用标准及调减依据。案件结案后,案件处理行应当就诉讼成本、执行收回、诉讼目标实现等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并将分析报告作为重要材料入档保管。  二、推动案件共同代理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根据总行关于案件共同代理的要求,在今后的案件诉讼工作中,案件处理行必须作为案件代理人参加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

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纠纷案件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