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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0:41

此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ww w . 1 1 g w.co m免 费 提 供 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县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释放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就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坚持“十个严禁”,严明纪律底线
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作风规定,即: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3.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
4.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5.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6.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9.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
10.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管理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使命担当。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作风规定落地生根。要坚持率先垂范。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要求,比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细化措施,从严执行。要坚持咬耳扯袖。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下发通知通报、发送廉政短信、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重申节假日作风建设纪律规定,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要坚持监督检查。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发力。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乡镇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彩娱乐”和赌博、违规使用公车等“六个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会、财政、人社、公安、国税、地税、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
三、坚持力度不减,从严查处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动向。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中共xx县纪委
                             2017年12月26日 此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ww w . 1 1 g w.co m免 费 提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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